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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院李婧毓教师因公出国(境)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4-10-22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函件》(留金项〔202349号)文件及学院第二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研究实际。经本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,李婧毓教师已被录取为2023年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(职业院校教师赴德研究项目)出国留学人员,留学单位为Technical University of Dresden,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,留学时间为20241112025130日,共3个月,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承担,在办理其他有关派出手续中发生费用,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,费用从“双一流”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。其本人保证在境外访学期间,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积极参与访学单位的各项活动,同时也将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安排,保证访学期间部门工作正常开展。

特予公示,公示期为20241022日—20241030日,如有意见,请向组织人事部或纪委监察处反映。

 

咨询电话:0731-82867652(组织人事部)

监督电话:0731-82866970(纪检监察处)